非那西丁

大纲还是日常,这是一个问题

【平乐】浪漫

*第一人称,古风,修仙,私设众

*平哥的第一人称视角再次预警

*碎红(修改过部分词句)系列文,可单独食用(主黄乐所以平乐没有在一起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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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
 

“我们花精真是这个世界上最浪漫的生物!”说这话的时候,张佳乐正躺在檐下的藤椅上,腮帮子一鼓一鼓的,嘴角淌着一点红色的汁液。

 

“为什么这么说?”我放下正在雕刻的木剑看向他,心里暗想他一定刚刚去过李子婆婆那儿。

 

他眼睛眯了一点,嘴角露出的笑容狡猾又自得。“你看看,我们晒晒太阳就能活,下下雨就精神地不得了,那些兔子精、黑熊精没事儿的时候总要吃点东西的,但我们却完全不用。赤条条孑然一身也活的很好,不是很浪漫么。”

 

我抚了抚额,知道他又在天马行空:“那你吃的是什么?”

 

“这个是李子婆婆送的。”他义正辞严:“李子婆婆说我特别可爱,反正要不了这么多种子,干脆送我。”

 

他说话的时候眼睛不住往我这儿瞧,我一下就明白他的用意。我们花精因为只要足够的水、土壤、阳光就能活,所以修行过程中除此以外的都不能碰。他偷吃了果子,师父知道一定要骂他。

 

“我不会告诉师父的,不要紧张。”我体贴地担保,不出意料地看到他开心地就差扑过来抱我。

 

“师兄最好啦。”东张西望几下之后,他从怀里摸出一个圆滚滚的东西,砸过来。我接住一看,是一个透红的李子。

 

“有福同享!”他眨眨眼,肉嘟嘟的腮帮子像李子一样圆润。真不知道这家伙怎么长的。一样是花精,他就能迷地小姑娘们颠三倒四。这要是成年还得了。

 

我扬扬手表示接过了,私下里却找了张布收好,觉得不是很放心,又找个瓷罐子藏起来。

 

收起来是为了下次张佳乐想吃的时候给他,藏起来是为了不让师父发现。我俩虽然看着吊儿郎当,但是修行上却很有天分。师父说我俩是百花谷几十年来最有仙缘的花精,因此从小就严厉教导我们,不去沾染红尘。

 

 

别的花精凑成一圈聊八卦的时候,我和张佳乐正吸着空气晒着阳光,练吐纳大法;他们晚上脑袋垂垂蜷起叶子睡觉的时候,我俩还在就着月光练吐纳大法。总之天天吸取日月精华,无聊极了。张佳乐的性子稍微活泼点,有时实在忍不住,就伸着枝条去打别的花精的脑袋,然后看着别人因为修为太差打不到他的气恼样子哈哈大笑。

 

当然师父这时候就会走过来,狠狠用枝条抽打他。师父早就修成人形,做什么都很便宜,总能打的他嗷嗷叫。张佳乐一向服软超快,记性不长。每次都是好了伤疤忘了痛,无聊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去撩拨一下别的小花精。

 

所以直到修成人形的前一天,张佳乐还被师父打了一顿,深夜了可怜兮兮地站在那里,叶片上挂着豆大的露珠。我心里想笑也就睡不着,只能坐起来和他聊天。

 

我装作不经意问起他修仙的事,张佳乐的回答很理所当然。他似乎非常认可修仙是我们“花”生的最高追求,不乏羡慕地称赞师父斯文败类的模样完全配不上他的烂脾气,不知修行的时候走了什么大运气。我知道他偏好闹点小脾气,能说这话恰恰说明他很尊重师父,不由笑了一笑。

 

 

过去的事想起来格外愉快,我收拾好行囊,准备出门。特意挑了更深露重的时候,以防被师父发现。

 

出门前想起来还没告诉张佳乐李子在哪儿,赶紧扯了张布条写上放在他的床头。他的睡姿一直很妖娆,躺在床上也能翘起二郎腿,口水顺着脖颈流到被子边上。我替他掖掖被角,故意用被子擦去他嘴边的口水,毕竟让我用手干这事是绝对不可能的。想起这小子笑话我是牡丹花精和长相不符云云,趁手又捏了一把他的脸报仇。

 

下次再见,这小子一定长成大人了吧。

 

 

2.

 

 

在人间保持人形对我不是难事,但学习他们的生活习惯却很困难。

 

我提着木剑,靠算命和驱邪的酬金维生,偶尔也行侠仗义,救过几个人。富丽堂皇的禁宫转了一半,也去声色犬马的地方听过小曲,结交过朋友也被朋友背叛过,倏忽一下三年就过去了。救了一个权贵家小公子之后,我突然想找个地方定居下来。接受了军队里一个七品职位,准备久违地体验一下群体生活。

 

走马上任那天,我打量着镜子里的一身墨黑皮甲,就连绑腿的部分都额外缠了铅块,觉得这身打扮很硬朗,比起百花谷里五颜六色争奇斗艳的纱衣好看多了。正憧憬着做个小官,享受一下“人”生的时候,我的门被人一脚踹开,堪堪闪进来一个粉红的身影,后面一片兵荒马乱,可见来人是打进来的。正是张佳乐。

 

他睫毛长长了些,垂眸的时候眼底有一小片阴影,像是初十的月亮。虽然三年对于花精的寿命不算长,可是对于正长身体的他而言,足够脸型长开了。他从前散在身后的头发束了一半,捻了个髻,称着渐显棱角的下颌,多了几分风流。

 

我看得到他眼底的亮晶晶的火苗,知道他不会就这么善罢甘休,一边默默蹭到墙边拎起那把木剑,一边招呼他坐下喝茶。

 

“喝什么茶,”他果然大怒,“我找了你三年?”

 

他说话气息浮动间不显山水,我仅能略略探知一两分他的修为,果然今非昔比,知道他这几年没有耽误修炼。

 

“你这一路舟车劳顿,歇歇再说吧。”我尽量掩藏心底的不安,挤出一个笑。

 

“孙哲平!”他啪地一下拍在案几上,“这才三年,你的修为为什么弱了如此之多?”

 

“我行走江湖行侠仗义,这些修为总有要用的地方,比方救个人或者算个命什么的。”

 

“借口,你吐纳之术都白学了么!”他不相信我说的话,脚生生跨近一步。“同我回去。”

 

“你明明知道我已无意修仙了。”我只能同他说真话。

 

“为何?我想不明白!”他人凑的近,眼睛清澈地可见我的倒影,面无表情,非常欠揍。“你走后师父也非常想念你,格外严厉地看管我,我多挨了好几次打,绝不会就这么算了。”他一副信誓旦旦地样子,我却希望他能快点改变主意。

 

“你有没有游历过人间,”我拉他坐下,摸摸他的头,“我知道很多好玩的地方。”

 

他刷地拍开我的手,半分情面不留。“我才不去!我不像你,每日是有功课的。”

 

“走吧走吧,晚上的功课我会盯着你做完的,”我打赌他还听我话,再接再厉地劝他。

 

“那你和我一起做功课?”

 

“当然!”我把木剑收在腰间,冲他笑了一笑。

 

3.

 

 

他已经不吃东西,只肯喝点清茶。我同他点点头,接过菜单自己点了两道素菜和一份鸡汤。被他剜了几道眼刀,强硬地划去了。只肯让我点份蘑菇汤填填肚子。

 

我盯着小厮端上来的几个开胃野果,没忍住还是问他到底有没有吃到那个李子。

 

他望向我的眼神迷茫地像只小兔子。“那时看你不见,着急的很,哪里知道你还给我留了个布条啊!”

他似乎有点懊恼,但说起我不告而别的事还是气鼓鼓地。

 

“没有就算了吧。”我连忙喝茶,掩饰住窘迫,怕他抓住话头继续问下去。

 

“你到底为什么要走?我还是想不明白。”天不遂人愿,他不愿意放过我。

 

我躲不过,只能开始胡扯:“我那时做了个梦,梦里说我这辈子是成不了仙了。”

 

“你信这个?”他不肯就这么含糊过去,“师父老梦见我俩一起飞升的事儿又怎么算?”

 

“师父那是瞎编的。”

 

“你才是瞎编的。”

 

“我不是瞎编的。”

 

“你是,你就是!”

 

“……”

 

 

我不想继续没有营养的对话,塞了两片糕点在嘴里。装作没有看到张佳乐盯着我不放地眼神,东张西望起来。

 

这一望就让我看见了个奇怪的男人。那人背着把巨大无比的伞,即使坐着也没有放下,捧着盘羊排吃的正香。偶尔从盘子里抬头的侧脸倒是清清秀秀的。

 

我一看就知道是那是只修为很高的精魅。不像我们花精,不管怎样都有本体,他生来事世间灵气凝聚的实相,即使人形保持很好,也驾不住没有魂的事实。

 

张佳乐明显也注意到了他,他拍了下我的肩,神情严肃起来。“真是厉害,一只精魅都修成了仙!而且年龄也不大,最多大我们五十年,怎么毫不忌口?”

 

我心里吃惊,明面上按捺着没有表现出来。

 

没有飞升之前,张佳乐也不敢招惹他。正想收回目光,却被抓个正着。

 

他看我俩一眼,笑意盈盈比了个口型。

 

“花精啊,真可爱。”

 

这是赤果果地调戏了吧。我特别想用剑戳戳他的脑袋。

 

他像是没有感到我的杀气,居然毫不掩饰地上下打量了我一下:“小小年纪,你板着个脸多丑啊。”

 

一个修了仙还敢吃肉的人,你能指望他有与人为善的自觉么?

 

所以我毫不避讳地亮出木剑,挡在我和张佳乐的身前。这是一块没有成精的千年神木,虽然相貌普通十分厚重,但比之普通铁剑灵气非凡,应该足够震慑住他了。

 

毕竟不能排除他即将堕魔的可能。

 

“哎哎哎,好好说话,不要这样嘛,我可不想赔钱。”他指指桌椅板凳,两手一翻,表示自己可赔不起。

 

“我不是坏人,你可看到了,我升了仙的,虽然是散仙,那也是仙嘛。”

 

散仙指没有天职的神仙,这我是知道的。可我没想到散仙是这个样子,怎么说,看着都很不着调。

 

“既然没有恶意,你为什么同我们搭话?”

 

“我不想透露天机,也不愿看你们走错路。”他一脸正经,说出来的话却和江湖神棍一样:“有什么想要的,早点说出口。”

 

话罢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。

 

我的四肢百骸忽然沉重起来,好像刚刚从水里捞起,身体僵硬着不能动弹。

 

张佳乐越过我的木剑上前一步,直截了当地问:“你什么意思,要说就说清楚。”

 

他打个哈哈,拎起没有吃完的羊腿继续啃,嘴里含糊着说我别的都不知道。

 

打是打不得的,我和张佳乐都拿他没办法,只能当他是胡言,却不能说心里没有芥蒂。

 

我隐隐感到他知道什么,这几乎让我躁动地发狂。

 

为什么他要多管闲事呢。

 

但理智告诉我,如果他说的是真,那么这祸患,我应该无论如何都躲不过去。

 

 

4.

 

我带张佳乐去听了一段人间的小曲,他难得露出了点兴味,不像是和我去赌场时摆着一脸苦大仇深的表情,和着旋律持着酒杯一点一点击打在手心。

 

唱歌的姑娘夸赞他对音律很有天赋,鼓着掌要他弹琴他也应了,拨了一道弦试了下音色,还点点脑袋似有所悟。不过一盏茶的功夫就磕磕绊绊地弹出一首民歌,抬头看向我的神色是三年前的信赖和眷恋。

 

我没想到一个小曲就能让他开心成这样,干脆地打消了一会儿匡他去登山雅望的念头,准备换一张琴送给他。

 

再见到天空时已经一片昏黄,消磨了大半个下午,张佳乐一直在弹琴。他的琴声很孤高,像百花谷一样空旷。我看着他因为激动略微汗津津的眉眼,心里痒痒地像吹过一阵风。

 

想到今天已经是他来找我的第三天,我压低了声音,在拥挤的人群中寻到他的手,将他拉近:“你什么时候回去?”

 

“啊?”他回我的声音很大,显然是因为周遭太嘈杂了。

 

“我说,”我用力握了一把,“你什么时候会回百花谷。”

 

“我不回去了。”

 

这五个字清清楚楚,直击得我心脏一片滚烫,连忙回头看他,他没有看我,正一边走一边打量路边摆的小摊。我停下脚步,淡淡的山茶花香就扑个满怀。

 

“怎么了?”他终于肯抬头看我,显然很不知所谓。

 

我看见他额头上蹭起一团乱发,伸手替他压了一压:“你为什么说你不回去了。”

 

“这个嘛,”他不很在意,“因为我到了年纪,已经可以寻个洞府自己修炼了,所以师父放我出来了啊。”

 

“不然你觉得我为什么能溜出来?”

 

是啊,为什么他能溜出来呢。他的眼睛里清清爽爽一点血丝也无,我却并不是这样。

我叹口气,松开握着他的手。

 

“那你早点启程吧,洞府哪里有那么好找。”

 

“啊,师兄你这是赶我走么?”他拿出小时候那股黏糊劲儿,埋头在我怀里,抱着我的腰不撒手,“好残忍啊,我要你和我一起走。”

 

“松手。”我拉扯他手臂。

 

“不放。”

 

“放手,张佳乐。”

 

“就不放……”

 

“……”

 

……

 

“你能不能成熟点。”我无奈地看着他,“我真的已经无意修仙了。”

 

“为什么啊,我不明白。”他终于气恼起来,一下就松开抱着我腰的手,语气冰冷地扎心窝子。“你觉得人间那么有趣么?比修仙更有趣么?”

 

“嗯,很有趣。”我点头。

 

“你就这种态度,那我无话可说。”他甩下一句话,头也不回地走入人群里。我看着他那点红汇入人流,很快被挨挨挤挤的脑袋遮住了。虽然他离我不过二十步的距离,可是隔着那么多的人,我怎么穿的过去呢。

 

希望这是我一生唯一放弃的事。

 

 

我突然想到刚才似乎计划着送他一把琴,这下也没机会了。

 

 

5.

 

再次见到张佳乐的一天,是个深秋。

 

出了百花谷,无论是哪里都四季分明,秋冬时节极其难耐。

 

而花精的洞府,最常见不过张佳乐这样,找个向阳的山坡,绵延十几里地圈上一块地,占山为王。

 

所以看到他蔫不拉几地缩在草棚里,我一点也不意外。

 

他的表情倒是惊讶,却赌气一样不愿看我。虽然知道以他的修为不可能觉得冷,我还是从包裹里抽出一件外袍丢给他。

 

“你这是什么恶趣味?难看死了。”他一脸嫌弃地接过了。那是我在百花谷时候带出的外袍,照着我牡丹的原身绘的一幅百花争艳图,虽然颜色确实恶俗,可我不信他没见过。果然是想找茬的时候看啥都不顺眼。

 

“别废话,我有事和你说才来的。”

 

“哼,什么事。”他吸吸鼻子。

 

“近日似乎有飞升的契机,我要去历个劫。特来和你道别。”我静静说完,等待他的反应。

 

果然他整个人一下精神起来,连声问我问题:“你不是不修仙了么,什么时候决定的?”

 

“难道你不该先反省反省为什么我比你修地好么?”我没好气地看着他。

 

“你是师兄嘛,比我厉害很正常。”他丝毫不吝啬对我的夸赞。“再说,我山下的那块地盘近日被个凡人圈进了自家的后院,折了不少修为,气的我没有办法专心修炼啦。”

 

与凡人纠缠太多是我们花精的大忌讳,我略一皱眉,想同他好好说一说此事,被他阻止了。

 

“这事不是什么大事,横竖我几天就修回来了。倒是师兄你,历劫要小心。”我点点头应了。看着他拽着我红色外袍的修长手指,有点愣神,脑中掠过那只散仙同我说的话。

 

——尽力而为。

 

他说的对,我得努力一把。

 

“张佳乐,”我拿出江湖流浪的豪情,声音平平稳稳,“你愿不愿意放弃修仙,和我一起永远做一只花精?”

 

“什么?”他瞪圆了眼睛,似是不能理解我所说的话。

 

“你不觉得做一只花精在人间生活也很愉快么?饮酒,江湖,还有和喜欢的人在一起。”

 

“师兄,”他面上是气恼的样子,攥紧的拳头出卖了心里的不安,“都修行这么些年了你这是怎么了,师父不是教导我们……”

 

他果然……

 

“没事……”我打断了他的话。装作没有看见他担忧神色的样子。

 

“情非得已,有感而发罢了,你不要在意。”

 

——我只希望他好好的。

 

我扬了扬下巴,收敛起神色,从背后取出一架琴递给他。它比一般都琴要小些,只有三尺长,通体漆黑,七根弦,琴头粗刻了一朵山茶,打磨地倒很有光泽。是我自己做的一把木琴。

 

“我不知道音色算不算好,但我要是回不来,就送给你做个念想。”

 

他无意识地伸手接过,面上是不可置信地神情。

“你怎么会回不来?”

 

我摸摸他的头:“不过是个万一,你放宽心。”

 

他听话地点点头,眉间还是忧心忡忡。虽然很想抚平他的眉头,可我知道,早点离开是更好的选择。闲话几句,我就赶快告辞了。

 

离去前,我还是没忍住,收回踏出门槛的脚,转头对他说:“张佳乐……你记着……有什么想要的,早点说出口。”

 

他凝视着我,嘴唇嗫嚅了几下,终是什么都没说,只是稳稳地捧着我送他的那把琴,点了点头。

 

这样就够了。回过头的一瞬,眼角余光瞥见这漫山遍野的山茶,郁郁葱葱,蓬勃一片,确实是他的样子。

 

真希望我还能见到他。

 

 

6.

 

 

我天命里的劫,是最为珍视之物。

 

舍不掉,我也修不成仙。

 

所以当我发觉我喜欢他的时候,我就知道我是没有办法飞升了。

 

我曾经无数次想过,就以一只花精的身份和张佳乐生活一辈子多好。可他完全不懂什么是爱情,也从来不爱我。

 

至少我是这么以为。

 

同他吵了一架之后,我日子过得松散,偶尔去酒楼喝喝茶,逛逛大大小小的琴行。

 

只是有一天在酒楼,我又碰见了那只散仙。

 

他在吃一碗鸡汤面,看见我也没什么反应。

 

我知道他是唯一有可能帮我的人,于是我坦坦荡荡地坐在他对面,问他我一直想问的话。

 

“敢问前辈,我心中有情,当如何修行?”

 

他慢条斯理地吃完,擦擦嘴巴才看向我。“你为何修行?”

 

——“祖训。”

 

——“用情如何?”

 

——“非他不可。”

 

——“既然如此,我只能不负责任地送你四字。”

 

“尽力而为。”他的眼里没有情绪,语音语调很是认真

 

“只是如果不成,不要强求。”

 

 

 

7.

 

这个世界上,只有他的事我不敢强求。

 

他不会知道那把琴是用我的重剑所制,也不会知道我此去不为应劫,更不会知道我曾经尽了全力,也说不出有多么喜欢他。

 

我确实做过一个梦。梦里我们两情相悦,柔情蜜意不可言说,与现实大相径庭。梦醒之后我迷茫了很久,盯着高高的天花板失落地坐不起身,太阳升起之后还是想见到他。

 

这样就是爱了。朝夕相伴,光和露水,对于一个花精这也就足够了。可当我发现克制不住要去触碰他的时候,我才悲伤地意识到我必须就这样离开。彻底沾染上烟火气,泯灭在红尘里。

 

大概这就是所谓的相濡以沫,不如相忘于江湖?

 

就这样吧。

 

谁让我们花精是这世界上最浪漫的生物呢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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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觉得这个设定黄乐更为合适,所以我设想中大孙要浪漫地放弃就变成了这个样子。

第一人称写出两种性格真是耗费我全部脑力了orz,所以我为什么这么写了呢。如果有后文,一定不写第一人称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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